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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18-06-08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6日至12月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经信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经信委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将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 反馈会议结束后,本委立即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018年2月13日在全委召开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要求全委上下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2018年3月12日、3月28日分别召开了两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大力督促整改落实。经信委党工委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大纠错整改力度,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认真剖析原因,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区委、区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 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我委党工委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针对反馈的三个大方面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整改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做到整改全覆盖,不留盲区。 二、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抓细抓实 党工委对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9条问题,逐条逐项分析梳理、分类研究,细化制定了27条具体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逐一对照,条条落实,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2项,其余5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 (一)党的领导方面 1.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凝聚力不够 (1)对“区经信委党工委对党的领导重视程度不高,党工委议事规则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存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工委会议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每月召开一次党工委会议,2017年12月以来召开4次党工委会议,主要研究党务、“三重一大”等事项,召开2次行政办公会。二是区别对待党工委会议、行政办公会及工作例会,明确各类会议的议事范围、程序、讨论内容及权责边界,所有会议严格做到专人、专本记录,严格规范会议记录要素和内容。三是党工办、行政办分别负责党工委会和行政办公会各项准备及记录工作,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工委会议等重要会议,发挥监督指导作用。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对“党工委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沟通不够,工作开展有时不能形成合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以诚相待、实事求是、交流互动的原则,党工委书记每月向分管区长主动汇报工作及思想动态,每季度至少两次主动找班子成员沟通,并要求班子成员之间每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交换意见,主动沟通思想,互相谈心。二是对于沟通中相互反应的问题或不足,深刻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党工委书记主动与班子成员沟通两次,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沟通一次。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对“党工委对管辖企业党组织建议指导、督查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下属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2018年3月底听取海阳化纤党建年度规划汇报,在抓管理的同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协助海阳化纤推出“五联五促”工作法“市级”为民党建品牌,实现党员队伍与人才队伍共同成长,促进党建文化与企业文化相互融合。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学习宣传不到位,规矩意识不强 (4)对“区经信委党工委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能入脑入心,巡察期间组织15名党员干部参加政治理论知识测试,有12人对十九大报告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及‘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不清楚”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2月13日全委召开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后,党工委书记立即对12位测试不合格的同志进行约谈,督促从思想上、行动上认真对待党的方针政策。同时由党工委牵头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利用每月固定学习日、中心组学习等机会学习党的方针政策。2018年3月28日举行全体工作人员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小测试,测试平均分98分,所有人均在90分以上。此类测试每季度举行一次,考试成绩作为机关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5)对“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公示时间不足、任前未谈话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巡察整改部署,对照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严格执行任前备案、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程序,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巡察意见反馈以来,暂无干部选拔任用,今后也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流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6)对“党工委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少记、漏记等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认识规范记录会议内容的重要性。巡察整改后4次党工委会、2次行政办公会均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使用统一印制的会议记录纸,及时、如实记录,并呈交参会成员审阅后,签字留存并妥善保管。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统筹谋划不积极,前瞻性欠缺 (7)对“区经信委党工委谋划产业发展方向、重点行业发展,以及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缺乏主动性、前瞻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发《海陵区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海陵区智能制造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奖励扶持政策,培育发展后备力量,合力加快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提高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同时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使其加快壮大。目前已在全区宣传推广普及扶持奖励政策,并在2018年4月20日的节能宣传会议上向50多家重点规模以上企业详细解读扶持政策。2018年3月9日,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上,党工委书记代表区经信委作表态发言,集全委之力推动海陵经济高质量发展。该项整改任务正按序时进度推进,2018年年底完成整改任务。 (8)对“对工业经济发展和企业技改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虽有认识,但指导和化解措施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继续扎实开展“走访企业,效能护航”活动,机关人员及时做好走访笔记,将搜集到的困难和建议进行梳理,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到件件有回音。巡察意见反馈以来,通过效能护航安全大检查活动,共计走访企业50余次,共查出安全隐患50余条,向企业发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14份,并组织人员开展复查,形成闭环管理。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9)对“对国家省市区扶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研究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认识对国家省市区扶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研究的重要意义,2018年经信委通过实际走访调研,确定5个全区重点调研课题,分别为《关于壮大我区优势主导产业的研究》《加强产业引导基金招商的调研建议》《海陵区产业集群发展模式的思考》《关于我区中小企业“退低进高”现状的调研》《关于企业发展“两扶一倒逼”的实践与思考》。同时积极与市经信委对接,了解相关工业经济政策,巡察意见反馈以来,联合市经信委组织海陵区35人参加“省先进制造业”专题讲座、5人参加“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专题培训班。该项整改任务正按序时进度推进,2018年年底完成整改任务。 (10)对“海陵区B2G企业服务平台作用发挥未达到预期效果”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B2G平台管理机制,每日更新平台信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所有留言24小时内给予答复,做好跟踪服务。二是委专人具体负责B2G平台的日常维护及更新,2018年九月份在平台上增加反腐倡廉版块,进一步增强企业监督责任。该项整改任务正按序时进度推进,2018年年底完成整改任务。 (二)党的建设方面 4.思想政治建设不实 (11)对“党工委会议聚焦党的建设专题研究较少;党建工作虽有制度、计划,但重形式、轻效果,指导检查不够,落实效果大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党工委班子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建设,增强班子政治定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即最大政绩”的观念,党工委会议增加聚焦党的建设专题研究的内容,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加大对下属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2018年3月底听取海阳化纤党建年度规划汇报。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党工委会议上专题部署2018年度党建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2)对“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够正常,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常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配强支部班子,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党课教育,由党工委成员和支部委员轮流授课,从党务知识、廉政防控、学习体会等多方面进行传授教育,定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2018年2月26日,区经信委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部署会。2018年3月2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凡有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三会一课”的同志,均说明理由,并征求所在支部的同意。2018年4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暨专题党课,党工委书记领学《为人民谋幸福》专题党课。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3)对“党工委对部分职能科室上争项目申报不主动、不积极现象,未能做好政治思想引导,企业颇有微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题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导,提高职能科室服务企业、项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约谈相关项目科室成员,提高服务积极性。三是深入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制定科室挂钩联系制度,制发《企业走访记载簿》,将规模以上企业、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到人,从“需求服务”变为“上门服务”。巡察意见反馈以来,通过大力宣传,多家企业申报“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财政奖补”项目。2017年项目上争资金及政策性补贴3000多万。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5.党的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14)对“党工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准备不充分,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泛泛而谈,剖析问题不深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开展党性教育等学习活动,会前所有党员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充分做好会议准备。二是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泛泛而谈者给予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2017年党工委班子民主生活会邀请区委领导、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成效得到分管区长的充分肯定,2017年基层党员组织生活于2018年3月2日完成。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5)对“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谈心谈话少,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对谈心谈话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做到“三必谈”,达到交流思想、化解心结、增进理解、激发活力、增强合力的目的。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各部门分管领导均完成一次与分管科室同志们的谈心谈话。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6)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对待‘两学一做’和‘大走访’活动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落实”、“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教育。二是通过专题党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撰写学习心得及调研文章等多种方式参与到活动中。三是制定党支部学习检查制度,采用各支部、科室间互查的形式,检查全体党员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完成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完成一篇调研文章,同时抽查各科室党员学习笔记一次。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6.组织活动形式不丰富 (17)对“党工委组织学习形式单一,主要局限于学文件、读材料上,党员参与支部活动的积极性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党支部加大组织学习力度,加强对党章党规的学习,丰富学习教育形式,采用微课堂、音视频、在线测试、口袋书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交流推广支部学习的好经验、好做法,传播正能量。2018年举行“微型党课我来上”微党课评比活动,每月安排1名党员上讲台,党总支全体党员轮流讲党课,年终进行党课评比,选出年度最佳“微党课”。巡察意见反馈以来, 4名党员上台讲党课。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8)对“退休党员组织活动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本委支部离退休党员实际,在集中上党课、读报、看教育片、开座谈会、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开辟老年网上课堂,建立离退休支部微信群,老党员可结合亲身经历和体会,围绕近期的社会热点,结合党的政策方针各抒己见。2018年4月18日,组织7个离退休支部老同志学习十九相关材料,并将十九大学习资料发放给支部成员,同时完成离退休支部书记改选。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9)对“党员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费缴纳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执行,同时强化党员意识,参加组织活动一律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每一个党员都应铭记交纳党费是党员的基本义务,要求党员主动交纳党费,同时设立党员示范岗,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人人争做优秀党员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 26名党员全部主动缴纳2018年第一季度党费。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7.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风险意识不强 (20)对“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履责力度不够、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12月18日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当面报告会,党工委书记及党组成员代表分别进行了当面报告。2018年3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作风建设动员会,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签订责任书,把任务明确到岗,责任压实到人。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制定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确保无责任盲区、监管死角。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1)对“党工委未按规定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重部署轻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区经信委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党委班子分工负责、基层党组织书记推进落实的党建“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二是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党的建设和日常工作之中,2018年3月28日党工委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全力支持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建立健全党建考核机制,将党建考核纳入机关内部考核中,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2)对“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较少,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个别工作人员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的事,一般干部只需专注业务,其他事项与己无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加强工作人员廉政风险意识,2017年12月18日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当面报告会,党工委书记及党组成员代表分别进行了当面报告。2018年3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作风建设动员会,会上党工委书记明确强调要保持纠正四风、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开展“遵规守纪、廉洁干事”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纠正“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的事,一般干部只需专注业务,其他事项与己无关”这一错误思想。该项整改任务正按序时进度推进,2018年年底完成整改任务。 8.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23)对“公务外出人员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高消费、搭车消费的情况依然存在。部分公务接待存在无公函、同城接待的情况,有些接待陪餐人员超范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公务外出人员思想教育,提高其认识,从思想深处,从大局角度去理解和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二是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坚持勤俭节约,发挥好表率作用。三是修改完善《商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接待审批程序,明确接待标准,规范财务报销流程。2018年3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作风建设动员会,会上党工委书记明确强调要保持纠正四风、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规行为一律不姑息。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公务外出人员均无超标准消费情况发生,党工委书记对之前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反复谈话交流。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4)对“差旅费报支存在超标准报销住宿费、交通费及伙食补助的问题。公车管理不严格,存在现金加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2月13日在全委召开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会后党工委书记约谈财务工作人员,督促其把好审核关、财务负责人把好审批关。二是修改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坚决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交通费及伙食补助标准执行,杜绝超支报销现象。三是在公车使用方面,实施外出备案制度,完善用车登记流程,严格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要求,杜绝违规加油,做好用车安排。巡察至今,前期移交的问题线索均已整改到位,超标准报销部分共退交2041元。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5)对“发放退休人员和有关会议召集人补贴无依据”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察至今除区委、区政府明确可以发放的福利外,无任何补贴发放。对于补贴无依据的均已收回。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9.财务监管不严格,制度笼子未扎紧 (26)对“区经信委党工委对财务人员配备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委已与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已递交申请,拟使用一名事业编制财务人员,增加一名劳务派遣财务人员充实财务力量。在财务力量尚不充足之前通过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和商务接待管理规定,强化财务人员的担当意识。该项整改任务正按序时进度推进,2018年年底完成整改任务。 (27)对“对相关财务报销制度学习不够、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多报、少支的现象。对会计凭证制作不及时、不规范的现象,检查缺位,部分招商、教育培训等活动经费报支,只有大额发票及合同,未有相关明细清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财务领导约谈财务人员,督促财务人员提高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学深学透报销制度,针对多报现象一律不予以报销。二是分管财务领导每月查看凭证制作,严格会计凭证制作,规范发票来源渠道,加强财务票据审核,开支要附清单,对报销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报销。督促所有招商人员及教育培训人员,每一项经费的使用都必须附明细佐证。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持续深入推进,确保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一)明确职责,严肃对待巡察整改工作。 全委上下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正视巡察反馈意见和存在的问题,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定政治立场,严明纪律规矩、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科室对照整改方案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决不敷衍了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注重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在着力解决巡察反馈问题的同时,按照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把制度建设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落实长效化、制度化。全委上下要形成齐抓共管、扎实整改的工作氛围。整改工作不能一阵风、走过场、流于形式,要自觉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 (三)接受监督,真正运用巡察整改成果。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对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227831;邮政信箱: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北路353号,邮政编码:225300;电子邮箱tzhljxw308@163.com。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