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廉政要闻

我区召开十二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05-24


5月23日上午,我区召开十二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第一至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当面报告、第四轮巡察工作情况报告以及2016—2020年巡察工作规划和2018年区委巡察工作计划调整情况报告,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质询了部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了十二届区委2018年度村居及融资平台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并授权巡察组成员。

会议强调,巡察工作要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我区出台《海陵区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查评估问责暂行办法》,是对标巡视工作,提升巡察成效的有力抓手。要将巡察整改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范畴,层层传导压力,注重从根子上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在举一反三上下功夫,在健全机制上求突破,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查找病灶,及时建章立制,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真正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

会议要求,当前巡察组和巡察办要抓实抓好村居、融资平台两个专项巡察工作,聚焦“微官微权微腐败”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着力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为乡村振兴、推进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