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海陵区红十字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18-06-08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6日至12月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红十字会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红十字会通报巡察情况,在客观评价各项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区红十字会高度重视,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红十字会成立以王国英同志为组长,朱建中同志为副组长,胡肖露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组织到位、工作力量到位。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区红十字会研究制定《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红十字会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整改步骤及工作要求,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大方面的7条问题,制定了13条具体的整改措施,逐条措施均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及时间进度安排,形成分工协作、合力共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整改责任。区红十字会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数次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注重日常督促检查,有效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实。各责任人根据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聚焦反馈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取得初步成效。截止目前,针对制定的13条整改措施,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对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议事规则不完善。区红十字会存在以会员、理事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规范区红十字会会议程序及内容。2月27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研究制定《泰州市海陵区红十字会议事规则》,规范区红十字会会议程序,明确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均由区红十字会全体党员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均由会长办公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明确议事原则、会议议题、议题的提出、方案拟定、意见建议征求等几方面的要求,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召开的会议,均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二)对“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区红十字会未能联系实际,理论学习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科学制定、印发并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区红十字会学习计划》。2月28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制定《2018年区红十字会学习计划》。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按照《关于建设学习型党员队伍的意见》、《关于实施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度的通知》等制度精密安排,通过“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日”等多载体,开展党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奉献意识的学习教育活动。3月5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与九龙文化广场志愿服务活动,区红十字会全体党员同志立足岗位,宣传应急救护技能等知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服务近千人次。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对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对“党组织建设不健全。自2008年独立建制以来,区红十字会一直未建立党组织,党员党组织关系挂靠在区卫计委支部第三党小组,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党领导核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月3日,向区卫计委机关党支部提交《关于申请成立红十字会党小组的请示》,目前已成立区卫计委机关党支部第四党小组。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四)对“党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党建资料不健全,党小组活动参与度不高。参加民主生活会时,讲工作得失比较多,对思想作风深入剖析少,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 加强党建理论培训。3月29日开展党务工作学习培训,重点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逐一学习,明确专人负责党建资料记录、收集与归档。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制定《区红十字会党小组活动计划》。3月1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研究制定《区红十字会党小组活动计划》,并根据活动计划组织相关活动。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召开高质量组织生活会,3月9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我会全体党员认真查摆问题,广开言路、开门查摆,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深入查摆、认真梳理各方面的突出问题。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五)对“党员学习教育形式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存在搞突击,走过场现象,‘大走访大落实’活动未能全程参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开展“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对之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未学与学习不透彻的内容进行重学。并把《2018年区红十字会学习计划》按序时进度认真落实到位,1月26日、2月23日、3月23日分别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3次专题党课学习,全体党员根据学习内容,在学习记录本做好笔记。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持续深入做好“大走访大落实”活动。3月3日参与每月“党员走访日”走访活动,做好帮扶社区助医、助困、助学、助老等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三、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存在工作餐费用超标、报销单据附件不齐全等问题。2017年3月份审计检查中发现区红十字会2016年公务接待清单存在要素不全的问题,2017年的财务报支中仍有同类问题3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基层单位财务人员培训。4月4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海陵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三公”经费政策和财务核算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学深学透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差旅费报支、培训费报支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并指定现金管理人员向区卫计委财务科人员请教“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政策。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完善公务接待、加班用餐报销审批手续。3月14日,召开全体人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区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区红十字会公务接待工作制度》。从内部制度上遏制乱开乱支现象和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发生。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七)对“重要领域廉政风险较大。固定资产管理不严,财政资金使用审核缺位,存在资产、资金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制定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物资存储、使用手续,确保账物相符。2018年2月份,按照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对区红十字会全部固定资产进行大排查,对照信息系统一一盘点实物,对固定资产进行定人、定岗、定位。2018年3、4月份对固定资产做到及时补充和核减物资的数量。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下一步,区红十字会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落实有效措施,深入持续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海陵区红十字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232121;邮政信箱:泰州市海陵区税西街18号,邮政编码:225300;电子邮箱:hlhszh@sina.com。 泰州市海陵区红十字会 2018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