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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第七派驻纪检组:实施运用“第一种形态”注重“三抓”

发布时间:2018-06-26

一是抓学习明责任。督促被监督单位召开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关于常态化推进“第一种形态”运用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区纪委对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况通报,明确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在“第一种形态”实施运用的主体责任,要求被监督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发挥核心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和监督管理,把功夫下在平时,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都能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在纪律规矩的严格约束下认真履职。

二是抓督查纠病树。围绕重点风险岗位、重点时节,针对“四风”问题、公车使用管理、公务(商务)接待、“三重一大”事项等,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与重点督查、“督事”与“督人”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被监督单位人、财、物、帐的督查,使得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得以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真正做到小病早治、治“病树”护“森林”,维护政治生态的健康。1-5月份该组对4人实施运用提醒谈话,对1人实施运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是抓回访促整改。该组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任务清单的落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跟踪,强化对“第一种形态”实施运用对象的回访督查,体现“第一种形态”的严肃性、纪律性、震慑性,真正达到排毒的目的。近期,该组分别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单位和当事人进行反馈回访,防止“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一用了之”,督促实施运用对象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杜绝再次发生。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视情况重新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