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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三个规范”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
发布时间:2018-05-28 |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共办结分办问题线索3件。
规范受理,严格执行规定。加强对《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操作规程(试行)》、《问题线索处置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属于受理范围的,进行备案审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进行移送审批。对分办的问题线索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和泄密情况发生。
规范处置,科学分析研判。加强对分办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履行各项呈批手续,按照时间节点组织调查,保证线索处置质量。建立督办机制,每周召开组务会研究进展情况,及时向区纪委案管室汇报调查进度,促进交办任务如期完成。落实办结销号,对问题线索一件一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规范有序。
规范台账,完成整理归档。逐件编号登记问题线索,对处置结束的及时整理归档,建立问题线索受理登记、谈话呈批、初核呈批、工作方案、安全预案、谈话记录、会议记录等工作台账。强化对基础性数据的收集整理,规范记录人员信息、单位信息、主要问题、办理方式等内容,方便今后更好地开展问题线索查询、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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