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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细、严、实”做好谈话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2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操作规程(试行)》,《海陵区纪检监察组织一般性审查谈话指南》等文件精神,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牢记责任、多措并举,切实保障了一般性谈话安全工作。

谈前“细”字着手。谈话前,全方位了解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家庭背景、社会关系、身体状况等信息,制定详细的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做好风险评估,严格审批手续,明确责任分工。重视本组相对固定使用的区住建局设立的一般性审查谈话场所物品配备的日常检查,对谈话场所内是否配备了符合安全要求的文具、医药箱、灭火器、应急灯等物品进行定期检查,定期调试录音录像设备,并与四人医建立医疗“绿色通道”,切实保障被谈话人员的安全、健康。

谈中“严”字贯穿。谈话过程中,严格履行送人、接人的交接手续,认真填写《谈话对象安全交接单》,落实案件主办人作为审查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安全工作全程负责,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责任分工,严格履职尽责。对待细节问题尤其谨慎,严守“两个底线”,转变谈话的方式方法,把握运用好政策策略,让谈话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积极配合审查调查。

谈后“实”字保障。谈话结束后,抽出时间适时对被谈话对象进行心理疏导,与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其家庭等多方面对接,及时“回访”,随时跟踪了解被谈话对象的情绪波动、思想状况,随时反馈被谈话对象的异常行为变化。同时,做好光盘刻录、资料整理工作,按要求报送区纪委监委案管室,接受内部监督,确保谈话人员知责、明责、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