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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早、细、严”开展“三项行动”锻造过硬反腐队伍

发布时间:2018-06-04

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后,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与区法院党组共同谋划,认真落实陈翔书记对反腐败成员单位提出的“要严明纪律要求,着力锻造反腐败过硬队伍”的要求,组织开展干警不当行为干预、廉政风险点防控、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等“三项行动”。坚持抓早抓细抓严,常态化推进“第一种形态”运用。今年4月份以来,发出督查通报3起,提醒谈话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着力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干警队伍。

一是坚持抓早,注重监督在先。制定出台《海陵法院干警不当行为干预管理办法(试行)》,主动刚性干预干警在工作、生活、社交、心理等方面出现的不合规、不恰当的非正常表现。结合日常纪律作风检查、专项检查、审务督察、走访当事人等途径,及时了解干警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并根据不当行为的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影响程度,分别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处理措施,及时干预、纠正“小毛病”、“小问题”。4月份以来,下发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告知书6份,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纪律挺在前面。

二是坚持抓细,注重监督在准。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针对司法权运行中的风险节点,精准监督,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找准包括院党组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等在内的46个廉政风险节点,在此基础上完善了《海陵法院行政装备管理相关规定》等相应的防控制度。制度完善后,通过信息化平台适时监控提示司法运行中风险节点,通过人人参与廉政风险点防控行动,增强了干警的廉洁意识,近期,将统一制作《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做到人手一份。

三是坚持抓严,注重监督在惩。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开展突击式抽查,通过定期不定期对区法院公务接待情况、公车使用情况、各部门开展廉政学习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全程记实情况、以及庭审、诉讼服务、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突击式抽查12次。开展派单式督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以发出督办函的形式对相关部门进行交办或督办,发放督办函3件。开展点穴式核查,对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进行重点核查,督促整改到位,对2个队局开展点穴式核查。